 |
|
 |
佛山市一帐通会计事务有限公司
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1号金色领域广场1座834室
电话/传真0757-86233422
QQ:3437690557
电话/微信:18064665113
网址:www.fsyzt.net
|
|
 |
|
|
 |
您现在的位置是:
错误
|
|
|
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|
| 2009年1月1日起,小型微利企业应纳所得税进一步减免为20%。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,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进行了明确。根据《条例》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,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,被统一划为小型微利企业,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。
| | 来源: 时间:2010/10/8 21:58:19 |  |
|
|